11月3日下午消息,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刘强处长今日对媒体表示,网络游戏的下载并非出版行为。同时,刘强再次强调此前中央编办下发的《“三定”规定》中已经对出版环节进行了详细的定义。
文化部今日下午在京召开新闻通气会。此间,刘强在谈到网络游戏的审批和管理时表示,网络游戏一旦上网将完全由文化部管理,出现违规情况将由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查处。
同时刘强指出,网络游戏的下载并非出版行为,而《“三定”规定》中对此已有详细的定义。按照中央编办对《“三定”规定》的解释,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而出版环节是指动漫的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动漫出版物的审批。
此前新闻出版总署曾下发通知,指出网游内容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交互使用或下载等运营服务是网络出版行为,必须通过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同时版署强调,网游变更运营单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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