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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果高跟鞋事件专访:轻伤可判六个月

2006-10-12 15:14:15 神评论

大卫及其朋友对于昨日米果副总经理的声明主要提出了以下五点质疑


米果女副总王淑琴女士验伤报告

第一,这张验伤报告书标明的日期是10月9日,而事发当天是10月8日。值得疑问的是,为何当时不做验伤,难道是当时警察没有让她验伤吗?!!!按惯例,**局都是在事发当时进行验伤,既然她伤势如此严重,隔天才进行验伤不符合逻辑。

第二,只看见了她的验伤通知书而并非其伤势的照片,如果真有其事,为何不愿意公开照片?如果考虑个人隐私,只需要加上马赛克即可,这样才更有说服力。

第三,双方进行殴打的地方是公司的会议室以及正门的大厅,而这两处都安置有摄像头,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强烈要求司法部门拿到当天录像并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

第四,如若因为巧合无法拿出录像,为何两次打人事件中,公司总经理张尧勇、市场部娄**和公司保安陈军3个人都在场,同时两次都如此巧合的拿不出监控录像呢?

第五,双方在挣扎过程中也许是有过肢体接触,但绝对谈不上我去殴打谁。在四个人对付一个人的状况下,能够少受攻击已实属不易,而王淑琴所阐述的“痛下乱脚”、“ 鞋子也被打飞”、“对手无寸铁的女性滥施暴力”等言辞实属子虚乌有,为何警方不对其他员工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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