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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魔剑”退主 300万巨款还连邦
2004-12-07 09:57:40
神评论
来源:法制晚报 李奎
近日,软件销售商――连邦软件打赢了一场软件买卖官司。(相关报道: “魔剑”入土不得安宁 新官司昨审判)
2003年2月,连邦软件公司与万众骏网、天人互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连邦软件公司与万众骏网公司负责销售网络游戏产品“魔剑”客户端光盘、预付卡等产品。之后,连邦软件公司分三次付给万众骏网公司预付款300万元,收到价值140万元的“魔剑”游戏产品。
这款游戏原定于2003年7月1日上市收费,但由于天人互动公司网站资金困难,“魔剑”游戏正式停止运营,该游戏的客户端光盘等产品已无法继续使用。经查,“魔剑”游戏产品未在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万众骏网公司也没有电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连邦软件公司遂诉至**。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连邦软件公司与万众骏网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无效,判决连邦软件300万预付款获得返还,同时,百万元的“魔剑”客户端光盘被判令退回。
近日,软件销售商――连邦软件打赢了一场软件买卖官司。(相关报道: “魔剑”入土不得安宁 新官司昨审判)
2003年2月,连邦软件公司与万众骏网、天人互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连邦软件公司与万众骏网公司负责销售网络游戏产品“魔剑”客户端光盘、预付卡等产品。之后,连邦软件公司分三次付给万众骏网公司预付款300万元,收到价值140万元的“魔剑”游戏产品。
这款游戏原定于2003年7月1日上市收费,但由于天人互动公司网站资金困难,“魔剑”游戏正式停止运营,该游戏的客户端光盘等产品已无法继续使用。经查,“魔剑”游戏产品未在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万众骏网公司也没有电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连邦软件公司遂诉至**。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连邦软件公司与万众骏网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无效,判决连邦软件300万预付款获得返还,同时,百万元的“魔剑”客户端光盘被判令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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