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前一纸盗版合同,让“光之国”兄弟流落海外,如今圆谷赢了
圆谷公司赢得50年奥特曼海外版权诉讼!东京法院判决1976年合同无效,佐菲、初代等昭和奥特曼海外版权正式回归。中国新创华获正版授权,终结双正版乱象。
5月21日,一则消息在特摄圈悄然炸开——规模不大,但对于那些从小抱着电视机一遍遍看奥特曼打怪兽的孩子来说,分量不小。
新创华官方发布了关于《1976年合同》纠纷的最新判决公告:2026年5月14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正式判决圆谷公司胜诉,UM公司不再拥有奥特曼系列作品在日本以外的任何使用权。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散落海外整整五十年的佐菲、初代、赛文、杰克、艾斯、泰罗——这六位昭和时代的奥特曼兄弟,在海外的“户口”要回家圆谷公司了。

先把时间拉回到1976年。
那一年,圆谷公司的时任社长圆谷皋,以《奥特曼·赛文》《奥特曼·艾斯》《奥特曼·泰罗》等9部作品的海外独占使用权,向泰国商人辛波特·桑登猜换取资金。
问题出在这份合同本身。在圆谷皋1995年去世后,辛波特于1996年才首次向圆谷公司出示这份文件——一页纸,错误百出,连圆谷公司的名字和奥特曼的署名都拼错了。圆谷方面当然不信。此后近三十年,他们在全球范围内层层提告——2008年,泰国最高法院认定该合同系伪造,辛波特被判两年有期徒刑;2018年,美国联邦法院同样裁定合同伪造。可在日本本土,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了断。

辛波特死后,合同的相关权利被转让给了日本一家名为UM的公司。这些“经典奥特曼”的大部分海外商业授权,也由此掌控在UM公司手中。
这次的判决,之所以能让圆谷把海外版权收回来,是因为东京地方法院做了两个非常关键的认定。

第一,圆谷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发出的解除《1976年合同》的通知,合法有效。东京地方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这份通知的适法性——简单说,法院认为就算合同存在过,圆谷也有权单方面把它终止掉,而这个终止行为从现在开始受法律保护了。
第二,从2014年7月起,UM公司就不再享有《1976年合同》下奥特曼系列作品在日本以外的任何使用权。也就是说,不管之前扯了多少年的皮,从解除通知发出那一刻起,UM在海外就已经没了这九部奥特曼的任何商业开发资格。

这些判决在中国也牵出了一根很细很长的尾巴。
新创华是圆谷在中国大陆官方认可的全版权总代理,从2004年就开始运作奥特曼IP。而另一家公司奇奥天尊,常年走UM的授权路线,把自己包成了“经典奥特曼”在中国的独家总代理。这就造成了中国特摄市场多年以来一个非常别扭的现象:在很多商业场景里,奥特曼出现“双正版”——两家同时在授权,商家不知道找谁拿,消费者看不清谁是真、谁是假。
而这次日本法院的判决虽然不能直接在中国的法庭上产生效力,但它在法律逻辑上切断了一整条链条——上游的UM已经确权为无权利方,下游的奇奥天尊继续以UM授权为基础搞商业授权的空间就会被压缩得越来越窄。

不过要注意这次的判决是“一审”。国内方面,与奇奥天尊的纠纷也远未结束。考虑到对方一贯无视司法判决的作风,加上泰国已故的辛波特早在2000年前后就开始了系统性伪造,一路走到今天,难保UM还会不会有下一步动作。
这篇判决让老宅想起了很多东西——小学放学后冲回家看奥特曼的日子,还有后来听说这些最早的奥特曼兄弟因为版权原因不能在中国的电视上以正版形象出现的困惑。作为观众,可能更多读者和我一样就吃个瓜吧!
关于奥特曼版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你有什么想说的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