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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钟军 今天上午看见金磊先生的《私服岂能合法化?》一文,刚开始觉得可能金磊先生误会了我的用意,是自己没有写清楚,看到最后才明白,哦,还好,金先生最后还是明白了我的意思。 我的“私服合法化”是针对以后发展而言,网络游戏发展到今天这个规模,需要给非法的“私服”一个合理的退路,毕竟这是现实,回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就这个问题,我想再谈几点,以澄清个人观点。
1、“私服”的作用 关于私服的作用,个人认为对于网络游戏产业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至少在网络游戏普及的阶段是这样的,我相信有很多人第一次玩网络游戏时都不清楚“私服”与“合法厂商”的区别,试想一下,诸位第一次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时,想到其的版权问题了吗?其实这不仅仅是针对网络游戏行业,几乎所有的行业在大规模推广阶段,都会有类似的状况。当年日本厂商也是靠着一些非法的手段才进入国际市场的。 以微软为例,并非是想特别说明什么“私服的产生为网络游戏的普及与推广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只是在于让大家认识到现状,微软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还是那句话“与其打压,倒不如疏导”。 “私服的产生是以游戏运营商根本利益受到损害为代价的”,这个观点确实如此,但我要谈得问题是以后,不是想给非法的私服正名,只是希望大家可以针对目前的现实来考虑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愤世嫉俗”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
2、关于“利益分配”的问题 金先生谈到私服对“根本就不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而是一个利益损害问题”,我想金先生写到这里时,还没有真正明白我的意思,既然谈到利益分配,必定是针对以后的事情。关于“对现有合法厂商的利益损害”是肯定的,“私服”是对知识产权规则的破坏,这一点不想在此讨论。
3、关于“收编”可行性 正如金磊先生所言,笔者的私服合法化用更通俗的话说应当是“收编私服”,在写上篇文章的时候,笔者只是想到了这样的一个建议,并没有什么深入具体的操作层面的想法,甚至在可行性的判断上也仅仅是在理论的层面进行,只是希望抛砖引玉,为大家提供一种参考,毕竟对游戏这个行业我不是很了解。 目前对于游戏行业是一个整合期,现存的私服必然也会为其自身寻求出路,为何不能提供这样一个渠道?成规模的私服者无论从经验还是原始积累上都已经初具规模,当然应当承认这种积累的方式确实是不正当的,但为了不让这种“不正当”扩大,而是将其引导上合法渠道,如果此路可行,必然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笔者还是相信所谓“制度决定一切”的论断,只有有了好的游戏规则(知识产权也是一种游戏规则),产业才会得到正常的发展。这种游戏规则是要符合市场机制的,而不是一些“强权政治”的结果。 这就到了“收编”可行性这个问题的关键点上了。 对于收编的可行性,我想从合法厂商与“私服”两个角度展开。 对合法厂商而言,如果想在短期内扩大市场份额,按照金先生的话说“自己的规范和完善都尚且困难,哪里顾得上更不完善的私服商?”,这就说明了合法厂商的能力仍然有限,那为什么不能吸收新的力量来进行补充,在市场拓展方面将自己无暇顾及的市场分给自己的下级渠道? “私服商建立的基础是非法获得相应的游戏服务端,正规运营商决不可能坐视这种情况的存在。”确实如此,但如果是经过合法授权获得游戏服务端,我想规运营商就会“坐视这种情况存在”了,无非焦点是“不菲的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到底是多大?这恐怕已经不是一个“质”的问题,而是一个“量”的问题了,而“量”的问题似乎都是可以通过市场来解决的了。 对于“点卡的销售、使用,游戏的设定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笔者毕竟不是这个行业内部的人士,没有太多的发言权,但我总相信操作层面的技术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这不应当成为制度的障碍。 再从私服的角度来看,“私服之所以屡禁不绝,与其自身的暴利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所谓“孤掌难鸣”,巨大的非法用户群也是这个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为什么用户会去购买不稳定的服务?有市场铺盖面的问题,也有合法游戏价格的问题,这都是值得总结的,如果说非法的私服给合法厂商带来的影响,这恐怕也是最严重的方面,合法厂商也应当从中汲取经验,按照市场的机制去调节,从制度上杜绝类似的事情。 “有几个私服愿意被正规运营商这样收编?”至少我相信有一些私服是愿意的,他们也担心苦心经营的“第三方免费服务器”在某日被停,特别是有一定规模的“私服”,这种担心会更加严重。“归顺”的路径选择恐怕也是很多“私服”向往的。 所谓“私服”只顾赚钱,不会投入研发,恐怕这也有猜测的成分?如果研发可以带来更多的收益,WHY NOT?再退一步说,盈利是企业的目标,企业就是“以盈利为目标的”,追求利润是没有什么过错的。 说到底,这种可行性,是需要“合法厂商”与“非法私服”坐下来谈的,具体的问题,我们作为第三人都没有办法左右。笔者的目的也是希望双方有创造性的思维,有可以“坐下来谈”的机会,不要一味的“兵刃相见”,在中国网络游戏产业本身还处于襁褓的时候,找到合理的规则,大家一起努力才是最佳的选择。
4、其他 说到这里,我想有必要说明一下我为什么想起写这样一篇东西。 前几天,我的一个有些网络游戏业背景的朋友拿着一笔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资金,咨询我如何切入游戏行业比较合适,想来想去,可能作为正规运营商下属渠道了比较合适,但又想到了现如今的“私服”,似乎可以找到一些结合点,因此而想起这些创意。 “真的注册成立一个公司,购买一个网络游戏独立运营”与成为合法厂商的下级渠道的投入应当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很多百万规模的公司恐怕还是第二条路线比较可行。 应当承认,目前的游戏界是缺乏这样的下属渠道机制的,为何不将“私服”的出路与之结合呢?至少大家可以对游戏界朋友拓展思路有益。
如果能将现有的经过选择的“私服”通过改造引入合法渠道,同时为想新加入游戏产业的人士、企业提供一些较低门槛的入口,都将是对网络游戏产业大大有益的一件事情,也有利于最终在业内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