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色情游戏容易诱发四类青少年犯罪

2010-03-28 11:10:44 神评论

对15岁的张嘉“害怕对方复活”而砍人100余刀的行为,一位心理专家分析后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沉迷网游的行为。

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副检察长陈松波介绍,2009年,在新密市人民**办理的64件10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有76人,其中半数以上受到过暴力、色情成分网络游戏的影响。

陈松波说,由网络诱发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4类:

过度沉迷型,一些痴迷网络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上网费,容易走上抢劫等犯罪道路;盲目模仿型,痴迷于网络游戏中的未成年人效仿其中的色情、博杀等情节;网吧犯罪型,一些长期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选择网吧作为作案地点进行盗窃、抢劫,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犯罪对象;利用虚拟型,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喜欢上网聊天,有的人利用未成年人容易轻信他人的弱点构筑陷阱,让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对此,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马瑞丽建议,制定互联网基本法,或是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出台网络游戏分级管理制度,分年龄阶段规定适宜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的标准和内容,同时,增设“制作、传播有害网络游戏罪”罪名。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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