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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米果公司“封杀”一事内部通告

2006-08-28 13:09:57 神评论

游戏米果公司就解除部分员工劳动合同一事发布公司员工全体信,原文如下:

各位米果同仁:

根据《劳动法》、《员工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07月04日开除原开发团队游戏制作人***(jas)小姐,本公司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并已对***(jas)小姐采取以下法律措施,以维护米果公司、全体员工、合作廠商与游戏玩家之权利:

1. 公司向***(jas) 小姐发出《竞业禁止开始通知书》,载明:根据《服务期协议》约定,***(jas) 小姐须一次性向公司支付总额计人民币693,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叁仟元整)的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此外,如在竞业禁止期间,违反竞业禁止约定,须自违反之日起,立即一次性全额支付违反竞业禁止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商建刚律师向***(jas) 小姐发出《律师公函》,声明: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目前,***(Jas)小姐实施的行为对公司的团队运作和《真封神》游戏的健康、良好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阻碍,公司将对***(Jas)小姐采取一切可能的民事及刑事法律措施。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商建刚律师已向全国50余家知名、重点网络游戏公司发出《律师函》,告知各网络游戏公司,***(jas) 小姐目前处在竞业禁止期内,提醒各网络游戏公司在***(Jas)小姐竞业禁止期内不以任何形式雇用***,否则将依法就***对公司的赔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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