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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首例网游引发名誉权诉讼案终审!

2005-03-03 15:23:51 神评论
  事件回顾: 吉林首例游戏侵权案一审结束 联众败诉

  3月2日,记者从吉林市中级人民**获悉,该**在3月1日对江城游戏玩家“豪门・玉儿”张凌状告联众公司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张凌胜诉, 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张凌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万元,(编辑注:一审判决为“联众向张先生致歉、恢复其游戏积分,赔偿3万元人民币”)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付清。至此,轰动一时的全国首例因网络游戏纠纷引起的名誉诉讼案尘埃落定。

  吉林市中级人民**经审理认为,张凌自己认领该ID,并提供了该ID的3级密码,证实自己就是与“豪门・玉儿”,所以他有权提起诉讼。

  由于“豪门・玉儿”曾用同一ID同一时间在不同服务器玩同一游戏,联众公司认为其有炒分作弊行为,故“豪门・玉儿”游戏积分清零。但在联众公司将“豪门・玉儿”分数清零前,联众游戏服务条款以及作弊处罚条例中,对“豪门・玉儿”的行为并没有特定的规定,所以“豪门・玉儿”的行为也不构不成违规。

  联众公司并无证据证明“豪门・玉儿”利用了程序漏洞,处罚“豪门・玉儿”属适用规范错误。所以不能由于“豪门・玉儿”某一时间段成绩反常,就认定其有炒分作弊行为。

  **认为,联众公司将“豪门・玉儿”积分清零这一行为属侵权行为,联众公司应承担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另外,张凌又提供多位证人,证明“豪门・玉儿”积分被清零后,张凌受到了实际精神上的伤害,故联众公司应承担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民事责任。

  经过综合考虑,**认为张凌提出的3万元精神抚慰金金额过高,以及原审判决中,由联众公司向“豪门・玉儿”致歉不当。因为“豪门・玉儿”只是虚拟人物,故联众公司应向张凌致歉。

  而且由于时过境迁,张凌要求恢复原排名第一的主张已不可能,该项请求二审**不予支持。

  **最终裁定,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在联众世界网络上对张凌发表“致歉通告”,并恢复“豪门・玉儿”积分9537分,同时赔偿张凌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万元。

  记者 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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