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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招手停:谁动了我的网络游戏装备?

2005-03-03 10:49:01 神评论
来自:哈尔滨电视台
  
  【同期声】
  观众朋友,今天,一位网络游戏玩家黄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他在网络游戏中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获得的游戏装备在21号的时候,被人盗走了,现在我们就去黄先生那了解一下情况。
  
  【配音】
  在一家网吧,我们见到了网络游戏玩家黄先生。
  
  【同期声】
  我是一个网络游戏的忠实玩家,在游戏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我这个东西在游戏里,值人民币五千块钱左右,在玩的时候,我发现突然被人踢下去了,帐号和ID全被人改了,紧接着我的东西全部被盗了。
  
  【配音】
  几经寻找,黄先生认定是一个家住辽宁省锦州市名叫董亮的人偷了他的装备。这个人也承认偷了黄先生的装备,并让他拿两千块钱赎回。
  
  【同期声】
  黄先生:董亮,我还那句话,少点500块钱行不行
  董亮:不可能
  黄先生:非得我给你两千块钱,你才还我东西对吗?
  董亮:对 你钱到了 东西就给你 你钱少一分东西就没有。
  黄先生:你有没有良心
  董亮:没有
  (电话连线)(非线上字)
  
  【配音】
  董亮的态度令黄先生异常气愤。
  
  【同期声】
  为了这件事情,我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找到这个小孩的家庭准确住址、电话、他父亲叫什么名字,我在区网监报过案,市网监报过案,还有我们区管辖的抚顺派出所也报过案,但具体没有人管。
  
  【配音】
  随后,我们跟随黄先生来到了抚顺街派出所。
  
  【同期声】
  网络盗窃这个,我们请示了分局法制科,在《刑法》和《司法解释》当中,没有规定为犯罪,所以**机关暂不立案。
  
  【字幕】
  范志国 抚顺街派出所副所长
  
  【配音】
  那么网上的这种偷盗有没有制裁办法呢?
  
  【同期声】
  现行《刑法》当中,在264条盗窃罪的范围之内,对盗窃虚拟财产并没有上升到刑法治裁的高度。我本人也希望立法部门能够尽快,将这样情形列入到法律治裁的范围之内,使这样的受害者能够得到保护。
  
  【字幕】
  刘惠民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同期声】
  
  律师同时告诉我们,董亮占有黄先生的珍惜性财产,并借此要挟他,以达到满足自己侵财的目地,已经符合了《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他建议黄先生以董亮涉嫌敲诈勒索罪再次向**机关举报。零距离记者为您报道。

记者:潘志炜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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