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蹭热度!“钱大妈”诉“钱大爷”侵权 法院判了

2025-12-31 16:04:07 神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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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大妈诉钱大爷侵权案法院判决:钱大爷生鲜店被判停止使用企业名称并赔偿3万元。了解商标纠纷详情,点击查看!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不卖隔夜肉”的钱大妈生鲜超市分布在全国各个社区门口,深受居民喜爱。

不过,一家名为“钱大爷生鲜店”引来了钱大妈的不满。

钱大妈公司为此告上法院讨说法,要求钱大爷生鲜店变更登记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面对控诉,钱大爷生鲜店辩称,“钱大爷生鲜店”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其经营受法律保护。

钱大爷生鲜店在收款账户、购物小票中记载“钱大爷”“钱大爷生鲜”等字样,属于对商号字号的正常使用。

此外,“钱大爷”“钱大爷生鲜”均系商号、字号,“生鲜”系被告的经营特色,与“钱大妈”商标不存在先权利冲突。

对此,法院判决显示:钱大爷生鲜店被判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含有“钱大爷”字样的企业名称;赔偿钱大妈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00元。

【来源: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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