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 1 元“秒杀”汽车被拒发货,法院判买卖合同关系不成立
成都市民1元秒杀新能源汽车被拒发货,法院判决买卖合同不成立!商家称链接为测试,订单显示发货却退款。点击了解电商平台秒杀纠纷详情。
3 月 25 日消息,据央视网报道,成都市民陈某在某电商平台成功以 1 元钱拍下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订单甚至显示即将发货,可最终不仅没拿到车,1 元钱付款也被退回。商家给出的理由是该链接只是测试链接,并非真实售车活动。双方的纠纷最终闹上了法庭,近日,该案作出了判决,法院判定双方买卖合同关系不成立。
参考报道获悉,2025 年 5 月 31 日,成都市民陈某在某网络平台看到一条由商家发布的推广信息,内容涉及“买车养车”相关活动,并宣称“更多又好又便宜的汽车好物,戳图下单”。随后,陈某点击了其中的网页链接,页面跳转至“某新能源体验中心官方旗舰店”,而让他意外的是,其中一款新能源汽车标价仅为 1 元。

当陈某拍下商品后发现,他不仅成功用 1 元拍到了这款汽车,而且订单状态也显示为“正在出库”及“仓库正在处理中”,物流信息更是明确,该订单将在 3 天后发货,4 天后就能送达。然而等待多日后,陈某不仅没有等来拍下的汽车,他当时支付的 1 块钱也被商家原路退回。陈某认为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将商家告上了法庭。

2025 年 10 月 17 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商品页面是否构成一个明确的要约”这个核心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
法院审理后查明了关键事实,原告陈某下单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 14 时 02 分,而在早于陈某下单的时间,也就是当天的 13 点 56 分,商家客服明确告知陈某链接未做好、不建议下单。同时,法院还发现,案涉商品的网页中,并未完整展示该款汽车的具体参数,且存在多处信息矛盾的问题。
最终,法院结合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定原被告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不成立,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