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漫剧第一爆,陷入抄袭罗生门?

2026-01-06 23:36:57 神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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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AI漫剧《末世开超市》爆红后陷抄袭争议,灵境万维与漫谭文化对簿公堂。探讨AI漫剧抄袭界定、维权困境及行业版权问题,揭秘抄袭罗生门真相。

作者|吴晓宇

1月1日,灵境万维推出的AI漫剧《我在末世开超市,S级诡异抢着来上班》(以下简称《末世开超市》)上线即爆,抖音播放量迅速突破2.2亿次,红果短剧站内热度值超过5300,堪称2026年AI漫剧领域的“开门红”。

然而3天之后,这部风光无限的作品便突陷侵权争议。

漫谭文化传媒通过非正式渠道发出《侵权风险告知函》,直指《末世开超市》抄袭其作品《我在末世当老板,员工全是S级变异体》(以下简称《末世当老板》),要求灵境万维下架作品、公开道歉并赔偿。

我在末世开超市,S级诡异抢着来上班

灵境万维对此反应强烈,在公众号晒出沟通时间线,强硬反击称在未收到正式函件前就看到媒体报道“无法接受”,并坚决否认抄袭指控,表示已全面取证并将采取法律措施。

此类争议在短剧领域并非首例,融梗、人设撞车更是比比皆是。去年年中,点众、听花岛、麦芽等公司曾公开控诉短剧出海平台ReelShort侵权。如今,战火蔓延至同质化现象可能更严重的AI漫剧领域,再次将行业版权困境推至台前。

灵境万维与漫谭文化的纠纷真相究竟如何?AI漫剧的抄袭该如何界定?短剧领域的争议能否为漫剧提供前车之鉴?娱乐资本论对话了事件多方及行业律师,试图揭开答案。

#本文已采访三位相关人士,他们也是「娱乐资本论」2026年采访的第11—13位采访对象

一纸告知函,引爆“抄袭”罗生门

这场风波的起点,正是漫谭文化那份《侵权风险告知函》。

漫谭文化在告知函里详细列举了两部作品的“核心相似点”:世界观均设定为“末世+灵气复苏”;男主均在恶劣环境中觉醒操控僵尸/诡异的系统异能,并致力于重建文明。该公司强调,两部作品在主角核心设定、关键人物关系及主线情节发展上存在“高度一致性”。

漫谭文化认为两部漫剧雷同的部分

为此,漫谭文化甚至制作了“调色盘”进行比对,称两部作品在开篇角色设定、人物对话、家族矛盾情节等方面“完全一致”,主线剧情也“完全重合”。

那么,灵境万维是如何看待这份《侵权风险告知函》的呢?

灵境万维相关人士告诉娱乐资本论,内部团队第一时间得知抄袭指控时非常震惊,“因为《末世开超市》在剧本和动漫制作上都属于灵境原创作品,不存在任何抄袭的可能”。

相关人士表示,漫谭指控的“相似点”均为末世题材的通用设置,末世废土、异能觉醒、家族矛盾、小队探险等设定在网文、短剧、动漫领域已经是行业通用模板,也是这个类型的标配元素,不构成独创性内容。如果这些通用元素都能构成侵权,那么整个末世题材都无法创作,对方在有意混淆"类型相似"与"作品抄袭"的概念。

“真正体现作品独创性的是:系统机制、角色塑造、剧情主线、主题内核、情感架构。两部作品在这些层面是有显著不同的,但漫谭方面都避而不谈,只通过‘调色盘’截取个别台词,忽略上下文和作品整体差异性,断章取义制造‘相似’假象”,灵境万维相关人士这样说道。

灵境万维向娱乐资本论提供的核心创意元素对比

这位相关人士认为,如果对方的指控成立,那么:所有末世题材作品都互相侵权,所有“废柴逆袭”作品都互相侵权,所有商业经营作品都互相侵权,整个漫剧行业将无法运作,这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娱乐资本论也联系了漫谭文化方面的相关人士,对方表示公司的法务已介入处理,后续的信息他们将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

抄袭界定难,维权路更长

AI漫剧今日面临的抄袭争议困境,恰是去年短剧市场的翻版。

2025年7月,短剧出海领域曾爆发一场版权纠纷。点众科技、听花岛及麦芽传媒等国内头部公司,相继公开指责出海平台ReelShort存在“系统性抄袭”,例如《出走后,两个竹马悔疯了》与《Don‘t miss me when I’m gone》、《卖菜大妈竟是皇嫂》与《The Seamstress Is The Duchess》等,在人物设定、关键情节乃至台词上都极为相似。

投诉方称,与ReelShort运营方枫叶互动的沟通屡屡受挫,对方“各种推诿”,最终仅下架少量剧集。而ReelShort创始人贾毅在社交媒体上的回应则较为模糊,仅称需“学会理解,学会放下”,并未直接回应抄袭指控。

卖菜大妈竟是皇嫂

那么,短剧乃至AI漫剧的抄袭到底如何界定?

法律与行业通常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进行判定。即,若后作有机会接触在先作品,且两者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表达”上构成实质性相似,则可能侵权。题材撞车不构成抄袭,但若具体表达高度雷同,即便更换角色或背景,也可能被认定为“洗稿”或“套壳抄”。

如今,抄袭手法日益多样。有的短剧直接截取长剧核心情节压缩重构;经典桥段亦可通过AI“魔改”,例如将宫斗剧变成办公室政治。而全由AI大模型制作的AI漫剧,其抄袭行为的界定则更为困难。

北京星也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于泽辉认为,想要界定一部AI漫剧是否构成抄袭,可以考察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个是双方的故事情节是不是存在高度相似和雷同,包括情节安排、发展和转折是否一致;

第二个是具体的台词和表述,台词表述不光是看具体文字上的雷同,更要观察语气、风格和内容;

第三个是人物身份设定是否相似。比如此次争议的事件的两部剧,主角都是末世自带系统被逐出家族的人,都有一个嚣张跋扈的哥哥,等等。

另外,还需要进一步考察上述相似之处的程度和比例,以决定是否达到“实质性相似”。

两部剧都有一个嚣张跋扈的哥哥

于泽辉还提到,如果两部作品里出现完全一致的错误,比如某个错别字,往往会成为界定抄袭的重要证据,因为这会增加“接触”的可能性。

然而,原创者维权之路依然布满荆棘,普遍面临“发现难、取证难、赔偿低”的困境。微短剧生命周期极短(通常1-2个月),而诉讼周期漫长,常导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侵权收益与赔偿金额往往不成正比,这挫伤了创作者的维权意愿,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抄袭风气。

于泽辉认为,无论是疑似侵权方还是被侵权方,最直接也是最好的方式其实是向平台进行反馈。平台方可以把侵权的内容进行阻断和限流,这也是短剧和AI漫剧领域最快速解决侵权问题的方式。

从短剧到AI漫剧,抄袭争议正随着市场膨胀而愈发频繁,几乎成为同质化竞争的副产品。尽管存在“接触+实质性相似”等判定原则,但界定模糊、维权周期漫长、侵权成本低廉等现实,使得每一次纠纷都难以彻底解决,往往陷入“争议-暂歇-再起”的循环。

更核心的是,AI技术降低了创作门槛,同时也使复制与改编变得更容易。无论是AI工具本身对原有画风、故事、语料的吸收,还是用类似的AI工具导致出现的文本、结构、分镜和人物画风上的相似,都只会让版权纠纷愈演愈烈。

在行业找到有效的原创保护机制之前,这类争议恐怕只会越来越多,成为一个根深蒂固的顽疾。正如一位漫剧制作人向河豚君私下表达的,“我不在意我们的项目会不会被人抄袭,我只在意能不能赶在其他人之前,把创意相似的项目投流出去、把钱安稳的赚到口袋里。”

【来源: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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