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网吧砍伤15岁仇家 判刑十月

2014-04-09 17:06:48作者:kyo 神评论0

只因一次口角,一名17岁的临高少年竟与人合伙在网吧将15岁的仇家砍成轻伤。日前,被告人陈某被判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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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2011年9月8日凌晨2时许,时年17岁的陈某和符某鹿(另案处理)到临高县临城镇跃进路一网吧二楼,在准备上网时,陈某看见与其有过矛盾的临城镇少年王某(15岁)正在上网。陈某便提议报复王某。陈某便回家拿了钢管及钩刀返回网吧与符会合。

随后,陈某、符某鹿手持钢管、钩刀上冲网吧二楼,趁王某不备,陈某持钢管殴打王某,符某鹿则拿钩刀砍对方,王某举起双手抵挡时被砍中手部。

经鉴定,王某所受损伤属轻伤。检方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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