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欲购iPad遭拒与母亲互殴被捂死

2011-12-15 10:11:06 神评论

庭审焦点 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意外

法庭辩论阶段,谢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的定罪有误,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认定此案。

“受害人不顾家里有限的经济收入,威逼父母以满足其虚荣心,长期故意挑起争端,在案发当晚也存在过错。”辩护律师称,此案不是互殴和打架性质,案发时小美先动手打母亲,而被告人只是用挡、抱、推的方式阻止被告人伤害自己。即使是小美倒地以后,被告人的行为也只是为了不让小美继续骂脏话,被告人并无主观伤害的目的,是出于自卫,而非主动攻击。

对此,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骑在受害人身上,已经处于明显优势地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而没有及时停止,这不是自卫,是存有“教育对方”的伤害故意。

公诉人同时认为,鉴于被告人投案自首,可以酌情判处,建议**依法在3至10年之内进行量刑。

辩护律师则认为,被告人在情绪激动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伤害性是很正常的,应该定性为过失,而且鉴于本案的母女关系,不具有其他社会危害性,家属又一致请求轻判,希望法官能尽量从轻或免除处罚,让这个破碎的家庭能重圆。

案件回溯

今年8月18日20时许,110民警接警赶到荔湾区陈岗路一处民居,在现场发现一名少女倒卧在地,已经死亡,嫌凶向民警自首,正是16岁女孩的母亲谢某某。

据警方调查,当晚谢某某的女儿钟小美(化名)在家中要求母亲给5900元购买苹果电脑,谢某某不同意给钱,母女二人遂发生争吵拉扯,引起互相斗殴。在打斗过程中,谢某某将女儿绊倒在地,女儿倒地时头部刚好埋在一个方形枕头上面,面朝下趴着,因女儿一直在用难听的语言叫骂,谢某某骑在女儿背上,用手按住头部使其无法出声。后见女儿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没有声音,谢某某马上放手,并打110和120。

死者钟小美初中毕业后复读一年,今年刚考入***一所不错的高中。

今年10月,****以故意伤害罪对谢某某提起公诉,按照刑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通常“起步刑”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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