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姆吉尔传说
我是萨姆吉尔,关于我过去的故事我不想和你们多讲。因为我知道,我在石器时代里是名人,是英雄。自从有了狗仔队我的私生活你们都了如执掌,我还有什么好说的?许多少女都把我视为她们心目中的偶像。我不骄傲。这算什么呢,若干年前精灵玛雷菲雅还是凡人的时候曾和我是‘同桌的你’。每当我想起料理课上她都会做非常爽口的汤给我喝,我就莫名得兴奋,那种滋味是让我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我想我是喜欢她的,我想而已。
有点偏题了。其实今天要给大家说的不是我。是我的妹妹,玛丽娜丝。怎么说呢?我都不好意识了,提起了她我都脸红。
过去我和我妹妹的故事在石器里都被视作一个很著名的传奇,那时我还很得意,逮到谁就和谁讲那次龙王洞的牛逼经历。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我妹妹认识了隔壁村的愿藏后就越来越不清白。难道真的男不坏女不爱?起初我认为女孩子大了,总有一颗跃跃愈飞的心,可是最近总觉得她不对劲,满脑子的愿藏,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哥哥。起初她只是说我这个人过时,跟不上时代潮流云云,还建议我去加加村烫一个和愿藏一样发型。我说妹妹,我是石器名人,是英雄,今年还有可能被评选为2.5石器时代的代言人,你要我把头发弄得象合成防具8一样你要我怎么见人? 可是昨天她突然告诉我她认识了一个帅哥,是做精灵王的。还说什么她不想做海的精灵了,要做精灵王女秘书,说是什么精灵王这个男人高大威猛,温柔体贴,跟着他还有暴暴骑。我靠,女人就是女人。妹子呀,你知道吗,精灵王这小子他不是什么好玩意,你别理会他。以前他还不是精灵的时候曾是吉鲁岛一带出了名的小混混,这我都知道。你听我的,我吃的盐比你吃的大米还多。哪知她甩手就走,说我侮辱了她的情哥哥。晕哦。妹妹,我和你是一个妈生的,你不认我这个哥哥也就算了,你干什么管人家叫哥哥,而且一声比一声甜。
玛丽娜丝芳龄19。我妹妹。无心向学,终日与街头古惑仔厮混。现在下落不明了。
这女人真TMD的**,更加**的是她是我妹妹。 我是名人,是英雄。曾带着一村人躲过水坝一劫。现在我的石像还高高耸立在以我名字命名的村子里。 我看了看石像,看了看我,比起当年我一样英俊潇洒,只不过我老了,发福了,有肚子了。我决定这次我一定要把她找回来,并且好好教育她一顿。以后绝对不可以再有同样的事情发生啦,丢不起这个人啊。
我想到了玛雷菲雅,当年我同班同学。那个时候班上只有我和她门门考试都是A。想到了她,我嘴角泛起一丝微微的笑。多好的闺女呀。我决定找她帮忙找回那个不争气的妹妹。
玛雷菲雅芳龄22。常出现地点吉鲁岛达那一侧(526,101)(507,104)。
来到吉鲁岛才发现乌云已经聚满了吉鲁上空,早知道就带把伞的。。。这时乌云中一道闪电劈下,照得周围一片明亮,我看清不远处一个人影猫步向我这里走来。闪电过后四周显得更加阴沉。什么人?我大喉一声,更加握紧了手中的斧头。 我说过了,我是石器名人,是英雄。象我这样的人不免会招人暗算,所以我从来都是这样小心警惕。
近了,近了,更近了。。。这时又是一道闪电,天啊!向我猫步走来的既然就是我日夜思念的玛雷菲雅!电光火石之见我看清楚了她的眼睛,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里面有慌张,有惊讶,有兴奋,有泪花,有眼屎。。。我看清楚了,那是初恋的眼神,那样的眼神要我联想起学生时代那非常爽口的汤。。。
这个时候天晴了, 吉鲁的上方出了一道彩虹,太阳公公露出半边脸。阳光射在玛丽菲雅的脸上 ,我用双手触摸着这张熟悉的脸,我用千分之一秒的时间下了一个决定,我要娶玛雷菲雅做我的媳妇,还要花30万请GM来做证婚人!
我说过我是石器名人,是英雄。当然,大婚之际我依然不忘记找的妹子。当我问及我妹子的下落的时候玛雷菲雅告诉我我妹子已经被精灵王搞大了肚子,两人现在准备着筹办婚事呢。。。
靠,事情发生到这里真算得上峰回路转,而且我得之原来玛雷菲雅既然是精灵王的妹妹。不知道亲上加亲在我和我妹妹这里行不行得通。。。
本来我的身价比精灵王要高的,从石器1.0我就是主人翁。开始流行你精灵王又是什么时候?可是为什么我成了他的小舅子?
算了,可以和我的玛雷菲雅在一起我已经足够,我决定了,既然我妹子选择了和那个送转身红利抠门要命的精灵王在一起我尊重他的选择,我说过了嘛,我是名人是英雄。
为了和玛雷菲雅在一起幸福得生活我决定抛开一切功名利赂,隐姓埋名。我们一起移民去加加村,我开了一家木材加工厂,做木材初加工,偶尔卖一下盗版光碟。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我的妹妹由于精灵王拉关系走后门把他调到英雄岛海底负责给完成任务的玩家发送金虎。偶尔一个人忙不过来了,我会去帮他点忙。我说了,我是名人,是英雄呀。启能不好好照顾自己的妹子!~
只是我们常常吵架,但吵着吵着总有玩家进来看热闹,丢死人了。我说妹子,你不要脸我还要脸等别人走了我们再吵也可以,不过你别心情一不好老是给玩家一些垃圾金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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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偏题了。其实今天要给大家说的不是我。是我的妹妹,玛丽娜丝。怎么说呢?我都不好意识了,提起了她我都脸红。
过去我和我妹妹的故事在石器里都被视作一个很著名的传奇,那时我还很得意,逮到谁就和谁讲那次龙王洞的牛逼经历。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我妹妹认识了隔壁村的愿藏后就越来越不清白。难道真的男不坏女不爱?起初我认为女孩子大了,总有一颗跃跃愈飞的心,可是最近总觉得她不对劲,满脑子的愿藏,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哥哥。起初她只是说我这个人过时,跟不上时代潮流云云,还建议我去加加村烫一个和愿藏一样发型。我说妹妹,我是石器名人,是英雄,今年还有可能被评选为2.5石器时代的代言人,你要我把头发弄得象合成防具8一样你要我怎么见人? 可是昨天她突然告诉我她认识了一个帅哥,是做精灵王的。还说什么她不想做海的精灵了,要做精灵王女秘书,说是什么精灵王这个男人高大威猛,温柔体贴,跟着他还有暴暴骑。我靠,女人就是女人。妹子呀,你知道吗,精灵王这小子他不是什么好玩意,你别理会他。以前他还不是精灵的时候曾是吉鲁岛一带出了名的小混混,这我都知道。你听我的,我吃的盐比你吃的大米还多。哪知她甩手就走,说我侮辱了她的情哥哥。晕哦。妹妹,我和你是一个妈生的,你不认我这个哥哥也就算了,你干什么管人家叫哥哥,而且一声比一声甜。
玛丽娜丝芳龄19。我妹妹。无心向学,终日与街头古惑仔厮混。现在下落不明了。
这女人真TMD的**,更加**的是她是我妹妹。 我是名人,是英雄。曾带着一村人躲过水坝一劫。现在我的石像还高高耸立在以我名字命名的村子里。 我看了看石像,看了看我,比起当年我一样英俊潇洒,只不过我老了,发福了,有肚子了。我决定这次我一定要把她找回来,并且好好教育她一顿。以后绝对不可以再有同样的事情发生啦,丢不起这个人啊。
我想到了玛雷菲雅,当年我同班同学。那个时候班上只有我和她门门考试都是A。想到了她,我嘴角泛起一丝微微的笑。多好的闺女呀。我决定找她帮忙找回那个不争气的妹妹。
玛雷菲雅芳龄22。常出现地点吉鲁岛达那一侧(526,101)(507,104)。
来到吉鲁岛才发现乌云已经聚满了吉鲁上空,早知道就带把伞的。。。这时乌云中一道闪电劈下,照得周围一片明亮,我看清不远处一个人影猫步向我这里走来。闪电过后四周显得更加阴沉。什么人?我大喉一声,更加握紧了手中的斧头。 我说过了,我是石器名人,是英雄。象我这样的人不免会招人暗算,所以我从来都是这样小心警惕。
近了,近了,更近了。。。这时又是一道闪电,天啊!向我猫步走来的既然就是我日夜思念的玛雷菲雅!电光火石之见我看清楚了她的眼睛,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里面有慌张,有惊讶,有兴奋,有泪花,有眼屎。。。我看清楚了,那是初恋的眼神,那样的眼神要我联想起学生时代那非常爽口的汤。。。
这个时候天晴了, 吉鲁的上方出了一道彩虹,太阳公公露出半边脸。阳光射在玛丽菲雅的脸上 ,我用双手触摸着这张熟悉的脸,我用千分之一秒的时间下了一个决定,我要娶玛雷菲雅做我的媳妇,还要花30万请GM来做证婚人!
我说过我是石器名人,是英雄。当然,大婚之际我依然不忘记找的妹子。当我问及我妹子的下落的时候玛雷菲雅告诉我我妹子已经被精灵王搞大了肚子,两人现在准备着筹办婚事呢。。。
靠,事情发生到这里真算得上峰回路转,而且我得之原来玛雷菲雅既然是精灵王的妹妹。不知道亲上加亲在我和我妹妹这里行不行得通。。。
本来我的身价比精灵王要高的,从石器1.0我就是主人翁。开始流行你精灵王又是什么时候?可是为什么我成了他的小舅子?
算了,可以和我的玛雷菲雅在一起我已经足够,我决定了,既然我妹子选择了和那个送转身红利抠门要命的精灵王在一起我尊重他的选择,我说过了嘛,我是名人是英雄。
为了和玛雷菲雅在一起幸福得生活我决定抛开一切功名利赂,隐姓埋名。我们一起移民去加加村,我开了一家木材加工厂,做木材初加工,偶尔卖一下盗版光碟。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我的妹妹由于精灵王拉关系走后门把他调到英雄岛海底负责给完成任务的玩家发送金虎。偶尔一个人忙不过来了,我会去帮他点忙。我说了,我是名人,是英雄呀。启能不好好照顾自己的妹子!~
只是我们常常吵架,但吵着吵着总有玩家进来看热闹,丢死人了。我说妹子,你不要脸我还要脸等别人走了我们再吵也可以,不过你别心情一不好老是给玩家一些垃圾金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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