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尘 [二]
凭着御狐多年来的经验和直觉,吹笛的人是有八九一定是个女子,而且肯定是个美女。这样好的机会岂能错过,御狐连忙寻着笛音走去,只见一株垂柳边,一个白衣少女手持竹笛,一阵清越无比的笛声传了出来。
御狐的眼睛一下子就定住了。不是因为美丽的景色,也不是因为那诱人的笛声,而是这少女秀丽无端,清澈绝伦的脸。御狐揉了揉眼睛,那女孩的面容晶莹剔透,简直就像冰雪雕成。一身白衣,仿佛以云织就。黑水晶一般的眼睛,灵动飘逸的表情……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见!
他御狐梦中不知见过多少次的仙女,如今竟在他的眼前出现了。自从三年前一个白衣女子的影子莫名其妙地在他的梦中频繁地出现,御狐感觉到似曾相识,却无论如何想不起来。她究竟是谁呢?
没想到今天这个仙女就在他的面前。御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难道世上真有美梦成真的事情?不由分说,御狐噼哩啪啦,狠狠地打了自己两个耳光,想要证明现在不是在做梦。
“这位公子,为什么平白无故打起自己来?看你印堂发黑,目光呆滞,八成是一种痨病所致。难道是不堪忍受病发的痛苦么?小女子略懂医术,可以替公子看一看。”少女停了吹笛,把眼睛往御狐这边一瞥。
御狐被她的眼神看得魂飞魄散,连忙行礼说道:“姑娘这天仙一般的人物,我生平从未见过,刚才还以为是在梦中…”
少女格格一笑:“天仙一般的人物,公子过奖了。今天天色已晚,我也是赶路的人,如果不找客栈投宿,恐怕就要露宿野外了。”
御狐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脸说道:“我也正好要投宿,能否与姑娘结伴而行?”
少女盈盈浅笑:“看你来时的方向,我与你行路正好相悖,想来你也是有大事在身的人,又如何能掉转马头陪我去投店呢。就此别过,今后有缘自当相见。”
没等御狐回答,少女早就站起身来,飘然而去。只听远远的有歌声飘到耳际。隐隐听到唱的是四句诗,什么难同路,不相识之类的。御狐脑子里只有那个少女的影子,哪里还顾得上这些词曲,糊里糊涂上了马,找到一家像是黑店一样破烂的小客店住下了,也没有吃饭,昏昏沉沉的躺在破床上发呆。
御狐一辈子英明,从没像今天这么痴呆过。什么小狐仙,功名大业全都靠在了一边,御狐脑袋里只有刚才那个仙女。一时间御狐气得将脑袋上的头发都拔下来一半,我一世英名的大帅哥御狐,为什么刚才就傻了,没顾上留下那位仙女呢?
这一夜就在反反复复的想着那个女孩的音容笑貌,说过的话和拔头发中艰难地度过。次日一早,御狐一面叫店小二回去清扫头发,打包收好;一面匆匆吃了饭狂奔上路。
这一回御狐并不是要找小狐仙,也再没有刻字发出挑战,而是调马回头,御狐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那个小仙女追回来!
御狐深信自己魅力无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不打动女孩的芳心。更何况这个女孩非同凡人,乃是他天下第一帅御狐的梦中情人,所以御狐决定死缠烂打,不择手段,一定要把她追到手方肯罢休。
御狐坚定了决心,更加深刻地贯彻了他一贯执行的一定要博得美女青睐的政策方针,一路狂奔,直向来路上走去。
刚奔出了二里地,就感到头晕目眩,想来是阳春天气有些发热,自己身上这件狐皮坎肩有点厚所致,并没有在意,谁知坐下的那匹马扑通一声栽倒在地面上,御狐反应极快,连忙跃起,不料脚下软得像棉花一样,随即跌倒尘埃瘫软在地。
身后气喘吁吁跑上来两个人,正是那****和店小二。
“这厮跑得还真快,还没等我们的药劲发作就出门了,赶着投胎啊!”
“就是的,差一点把我累死!快捆上,看看他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后依照姑奶奶的吩咐,剁了做人肉包子。”
“正是。店里最近缺肉,我们还没钱照应。以后干这项行当恐怕还不错呢!”
御狐大惊失色,他堂堂一个江南名侠,居然晦气如此,今天要吃板刀面。不由得破口大骂,无奈一点力气也没有。
要不是为了那个女孩,他御狐怎么至于疏忽到这种地步。御狐万般委屈,正要大叫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谁知老板忽然开口:“且慢,姑奶奶说过,要带回店里才可以宰。这里很不方便,宰了也不好带回去。”
店小二道:“说得是,咱们先把他抬回去,听候姑奶奶处置。”
两人七手八脚,将御狐装进一只麻袋里带走了。
御狐从昏迷中醒来已经不知过了多久。睁开眼睛,却是躺在屠宰台上,身旁全是血淋淋的斩骨刀大菜板。侧耳细听,外面有人说话,是一个女子和老板两人。
“我叫你们带回来的人,宰了没有?”
“还没有,我们现在就去宰。”
“不必了。我只不过想要让他知道知道我的厉害,你们把他扔到柴房里,三个时辰之后毒药尽解。这封信留给他,等他醒后让他自己走吧。”当的一声,一锭银子掷在了桌子上。
两个人大声答应,送走了女子,店小二就来提御狐,把他带进了柴房。
御狐活活气了三个时辰,等到有了力气,打开书信一看,上面正写着“云南大理上官绯烟备礼谨拜”。
又是这个小狐仙!御狐气得一愣一愣的,居然趁人之危,算什么英雄好汉!不仅耽误了他御狐追心爱的女孩,梦中的情人,还让他出此大丑,今后他在中原武林有何立足之地!
信封里还有一张小字条,上面有几行小字:“六月初一午夜,在钱塘江观潮亭恭候大驾。此信有点小毒,敬请小心。”
方才看完,还没来得及当心,便口吐白沫倒了下去,不省人事。
店小二和老板抢救了一夜,才将御狐救醒。这信上的毒并不是很要命,顶多昏迷半宿,腹泻三天。于是又折腾了三日,早已身心俱疲,印堂发黑。
御狐气得死去活来。小狐仙,你竟敢如此戏弄本大爷!六月初一,正是我报仇之日!
待到身体复元,连忙赶到钱塘去找小狐仙。日夜兼程,到那里的时候正是五月将末,离初一尚有三天。
御狐思绪烦乱。此次等待着自己的,将是一场浴血奋战。小狐仙,江湖第一杀手。如果自己赢了,自当告知天下,名声远播;而据御狐看来,小狐仙的本事并不在自己之下,若是自己输了呢?
“若是我输了,就自当隐姓埋名,将那位小仙女找到,然后和她归隐江湖,用不入中原武林一步。”
御狐知道,两大高手决斗,特别是有着相同名声和相同绝挤的高手,相斗必有高下,而战败者往往不能再立足于江湖。更何况这次是你死我亡的决战,御狐的任务是要杀了小狐仙,提她的水晶剑去见他的客人。
一时间忽然觉得战斗时如此残忍。小狐仙是无缘无故被卷入这场决战的,如果她也向自己有着一番伟大的志向,或者她也像小仙女一样是一个貌美如花青春洋溢的少女呢?就这样让她惨死在剑下?
哼,御狐啊御狐,你怜香惜玉怎么惜到小狐仙头上来了?这个魔女三番两次,让你大失颜面,大大出丑。这次就算她死了,也是死有余辜!
想到这里,安心睡下。一会又想着和小狐仙怎样决斗,一会又想着那个貌若天仙的神仙妹妹,昏昏沉沉过了一夜。
第二天夜里御狐没有睡。天色将亮的时候,带上了他的成名武器白玉剑,梳了个很帅的发型,就越窗而出,向观潮亭找小狐仙去了。
待续
这一回写的时候很累,没什么质量。。不过狐狸的光辉形象还是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