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妖华传--蝶舞篇 |
| 更新时间:2003-03-28 作者:蝶舞香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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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说,睡莲分两种,一种是子时莲,一种是午时莲,子时莲在子夜开花,午时莲在正午开花,因为是观赏
莲,所以便没有莲蓬,亦不会结莲子。神影是人,我是妖,就象午时的莲花,注定,不会有结果. 绿意缱绻,春色正媚,是我最爱,虽已百年未下山,可景色依旧美丽如昔 “姑娘,姑娘留步” 我循声回首 “姑娘,况且近日来山中不太平!这荒郊野外的!你一人独行,前途慎重,唯恐有妖啊!” “多谢老丈,我会小心的!”我笑笑. 妖?我会怕妖?呵呵 等!既然是荒郊野外,数十里路无人家,那这老丈,这老丈是从何而来?心一惊,慌忙转过身来!却已来不及, 后心被重重一击,一股热流穿胸而过! “呸”我啐道。“妖孽,何苦背后袭我?早知道你跟我很久!终于露面了!” “妖孽?哈哈, 我是妖,那你又是什么?一只活了千年的狐,难道还是仙了不成?想不到你今如日会栽到我手 里!认命吧,哈哈哈哈!!!!” 没错!我是只活了已近千年的狐狸,而此刻,我只恨这千年来自持九哥哥的保护,未认真练习法术,否则,今日 又怎能被这种山间小妖羞辱? 只见亮光一闪,我闭了眼去...... 再睁开眼时,那山妖已不见踪影,只见一高大男子迎光而站。 阳光很是刺目,我眯了眯眼,呃,虽是人类,不过那男人煞是好看!我以为是有我们狐族中才会有如此俊美 的男子,比如九哥哥,可这个男人比得九哥哥,竟样样不差 。 “是你救了我?” 那男子凝神望我,脸上表情略有所思,却并不做答,只是自顾说:“再往前走二里路便是良人部落,你并无 大碍,歇歇便可行走,在下身有要事,先行一步” 然后转身即走。 望了望地上令人作呕的绿色粘稠,想必就是那只倒霉的山妖了,看来是他救了我。 “喂,我连忙在他身后喊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神影” 他连头都不回 有趣的人类~~~~~呵呵,我跟定他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他不说话,我便在后面跟着。 他走一步,我便跟一步,他走两步,我便跟着两步,终于他忍不住,停住问我:“为何老是跟着我?” “我无处可去!” “喔?无处可去?”他挑眉。他真是俊俏,我恍然失神 略略一思,随即在眉目中抹了一抹哀怨的神色:“奴家原是书生村人,家中虽然不甚富裕,却也有五亩薄田 ,日子过的也算平稳安生。可天降灾祸,村中流行瘟疫,家中老小死的死,亡的亡,只剩下奴家一人。我本想 投靠到杉松村的叔父家中,却怎料,叔父一家人已在三年前搬走,行路到此,又被妖怪所袭,幸好遇到公子你 出手相救,奴家的命是公子所救,我愿跟随公子左右!” “我有事在身,不便带着个女人!” “我不会成为公子的麻烦的,叫我跟着,也好照应公子的饮食起居,奴家愿意为奴为婢,只求公子不要撵我 !”说罢,还趁低头的时候偷偷的沾了几点口水在脸上。 “喔??是这样啊?”他忽然一笑,我却觉得带着几许戏谑。心一惊,不会是叫他看出了什么了吧? “可是我要走的路还很远,前途不甚平坦,若姑娘跟不上,便自行离开吧!” “多谢公子”我暗笑,好笨的人类,料想他也看不穿。 路途果然辛苦,我又不便施法,心中暗恼,自己干嘛要自找苦吃?还是离开了算了!正想着,忽然听见林中 有人高呼救命,未等我有动,神影身形一闪,便飞奔过去! 原来是一女子遭遇山贼,家丁数人,皆已惨遭毒手,人类果然残暴,我们狐族在他们眼中虽为畜类,却尚晓 得不自相残杀之理,自封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不懂。 “臭小子,闲事少管”为首的叫嚣道。 “这闲事我是管定了!”说罢,神影便与他们撕杀开来。 一人对六人,看得我心惊肉跳。 “小心!!!”我惊叫。有一山贼趁他全力应对眼前五人的时候。在神影背后举刀暗袭。 虽然从未认真习法,不过我好歹也是千年的狐精,急急念了个咒,弹了开来。 恍惚间好象看到神影向我投来感激的一眼,想来怕是看错了吧? 这英雄救美救的正是时候,被救的姑娘颇有些颜色,一双水漾大眼,泪光乍现,宛若梨花带雨。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若非今日蒙公子出手相救,小女子恐怕,恐怕就要落入歹人之手,我家就在城中,若 公子不嫌弃,可否到家中一坐,也好叫小女子一谢救命之恩!”说罢垂首含羞。 哈,谁叫他容貌那么俊秀,早知道他命中桃花甚多!赶路也能碰到姑娘要暗托终身,我远远站着,摆明了姿 态要看好戏! 抬眼却看到他凝望我的目光,他是在想我求救吗?呵呵~~~念他之前也曾经救过我!就且帮他一回。 “相公,天色已不早了!理应先把这位姑娘送回家中才是” 起身扶起那个姑娘,扫扫身上的灰尘,温婉贤良:“姑娘府上哪里?我和夫婿先将姑娘送回府上!要不家人 会担心的!” “你!你已有妻室?” 她惊讶的回首问去,又惊觉言行很是不妥,粉脸微红 神影不语,算是默认。 解决停当,我冲他微微一笑。 一路上神影照例少言寡语,不过每到夕红,便会找家客栈住下. 我知如果是他一人,必然不会如此麻烦,荒郊野外露宿也是常事,于是更加惊叹他的细心. 脱下鞋履,我轻揉了揉足踝,许久不曾走这么远的路了!以前想去哪里,都是用幻魔之法便可立即到达,哪里会 如此辛苦? 神影也曾想过乘马而行,可是,马儿见了我都惊狂不已,根本无法驾驭,他见如此也只得作罢. 想必同非人类的它们见的到我的本身, "脚很痛?"他问 我点头"有些,不过不碍事"虽然真的很痛,可是我不想在他面前承认 他笑,然后伸手执起我的足放至他膝上,从怀中取出一瓶药膏,药膏呈碧绿色,涂抹于红肿之处,我只觉得一片 冰凉,痛,竟然象是立即轻了些. "这是在我出来闯荡时师傅送的,很有效" "你很喜欢你师傅." "恩!没错!"他一边为我继续用药膏涂抹伤处一边说:"我是孤儿,自幼便是师傅抚养我长大,师傅视我如同己 出,三年前师傅命我闯荡江湖,期限为三载,如今三年期限已到,此次便是回侠客村见我师傅" "你师傅便是侠客村的老侠客??" "恩,正是"他忽抬头,"你会同我一起回去吧?" 我轻咬下唇:"你不是不喜我与你同行吗?" "现在不了!我已经习惯了你,所以!"顿了顿,他看着我说:"我希望你会同我一起去见我师傅" 神影的话令我不能拒绝,我抬眼,再往前行不远,便是侠客村了!据闻,老侠客不光武功深厚,且深通阴阳八卦 ,会不会看穿我的身份呢?如果他不喜欢我,那,神影呢?神影那么信赖他的师傅,会不会.....会不会........ 我越想越惶恐.......... 罢了,不去想它........... 老侠客果然火眼金睛,一眼便看出我的真身,身形利落的执剑一刺. “妖狐,你休想瞒的过我的眼睛” “哼”转身闪过,我冷笑:“我是狐妖没错!可是族中法规森严!所有修炼之狐皆认真修炼,只因江湖上盛传,若杀得 妖华,取其内丹,便能成一心愿,那些愚蠢的人类闯入洞中,扰我清修,企图夺得内丹,私欲,财富,名誉, 杀死他们的不是我们!而是人类自己的……心魔!!” “妖孽,满口的惑众之言” 第二剑迎首而来,我自知躲不过,闭了眼。 血,溅到我的脸上,伤的,却不是我!我惊讶,神影护在我的面前,他师傅的那柄自上古传下的新罗宝剑, 已末其肩。 “自幼我便跟着师傅习武练功,师傅赠于我的月光宝刀也皆是灵性之物,所以,从遇到她的那刻起,我便知 道她不是人!妖也好,人也罢,她并未害过谁,只求师傅放过她”神影说. “徒儿休要阻挡我!闪开” “师傅”神影双手紧握老侠客将要刺到我身上的第三剑!顿时血染锋芒。 “神影,你看清楚,它并非是一般的人间女子,而是狐狸洞中的…………” “我要她!”他咬了咬牙说。 新罗剑刹那落地,“咳……世间之事皆为一个缘字,当年至善大师将你送到我手中的时候你还是一个婴孩, 本来他想留你在极乐寺中,却见你命中有尘缘未了,不宜出家为僧,才将你托付与我!今日我与你的师徒情缘 已尽!这是你的命,你,下山去吧,以后不要再来见我!”说罢飘然离去。 神影冲着他师傅离去的方向深深叩了叩首:“谢师傅养育之恩,徒儿就此拜别……”随即,便陷入昏迷之中 …… 离侠客村不远,有一个叫木册的小村落,村子里有一家小客栈,名为悦来。要了间客房,将他身上的血衣撕 下,为他清理伤口。 伤口极深,我尽量放柔手中的动作,可还是见他因触动伤口而皱了下眉。 “为何救我?” “我说过了!因为我要你!” “可我并非人类,而是狐妖” “那又如何?”他俊眉一扬“只要我认定了!” 他的眉……真是好看!象是被下了蛊,我伸出手去轻抚上去。 “啊!” 一惊,连忙缩回手来。 怎么了怎么了?我是怎么了?他只是个小小的人类,我以前不是顶瞧不起吗?明明只有那么短的寿命,却偏 偏是最看不开红尘,争名夺利,到头来还要受那生生世世的轮回之苦!天地间最愚钝的生物!! 慌忙丢下手中的长中,我急奔出客房,后面象是跟着洪水猛兽 “你逃不开我的!我不会叫你走”我听到他在我身后说,语气里还带着带丝笑意,与怜爱。 是了!我果真是,逃不开………… 虽是孤村小店,不过这店家自酿的女儿红当真是醇香润滑得很!乘着酒性,我有些忘情,摘下头上的翠玉簪 子,乌溜溜的黑发顿时披肩而下,我凑到他眼前,歪头斜睨,嘴角满蕴笑意:“你,喜欢我??” “你醉了”他俊脸微红 嗳,我惊讶,原来他也会脸红。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越发好玩了!我退后一步,正想笑个痛快,却被神影一把抓住 一个吻压上我的唇,他的唇好软,叫我想起了刚才吃过的月牙凉糕,腻腻滑滑的!好吃得紧。 次日醒来,混身酸痛,乐得不梳不洗,赖在他怀中,爱娇的问:“君尚爱我否?”, 他微笑:“傻丫头,这个还用问吗?” “当然,你们人类不是说了吗?狐性多疑,你不说!我又怎会知道?” 他并不回答,却将我紧拥入怀,“我们就住在这里吧,这里真的好安静,我一直想要这种安定的生活” 我含笑,将脸深埋入他的胸膛。 这个小村的村民极其朴实热情,有了他们的帮助,不出半月,神影便建成了一座竹楼。 闲暇时,神影教我识书习字,我却偏爱那些清丽文雅的词。 树绕村庄。 水满陂塘。 倚东风,豪兴徜徉。 小园几许,收尽村光。 有桃花红,李花白,菜花黄。 远远围墙,隐隐茅堂。 扬青旗,流水桥傍。 偶然乘兴,步过东冈。 正莺儿啼,蝶儿舞,燕儿忙。 他忽撂笔回首道:“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蝶舞,可好?” 我嫣然,旋身而起,深深一拜“良人赐名之恩,如同再造,今后蝶舞将永随夫君,至死不分” 他望我浅笑,忽然想是想起了什么,从怀中掏出了个精致的锦囊,从锦囊中掏出了两块温润的美玉. "这是自小便在我身上的,师傅说,大概是爹娘放在我身上的" 我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玉,一块刻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 另一块刻着: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神影将一块挂于我颈上. "爹娘一定很恩爱" 抬眼望去,今夜月色柔媚,却凉如秋水,我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笑道:“九哥哥,莫在作怪!早知道你来了” “每次都瞒不过你!”他无奈的现身 “许久不见,九哥哥可是越发飘逸俊朗了,想必迷倒了不少妖精妹妹,比方说临山的兔精姐姐就很是爱慕哥 哥你呢!” “可是我再俊朗,也迷不住你的眼”他苦笑“妖妖,和我回去吧,你出来这么久了!洞中不能没有你!” “不是有九哥哥么?我想再呆些时日” “为了那个人类?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妖妖,人妖殊途啊!” “我明白”垂下眼“其实我心里都明白,妖妖自知身为精魅,无法和他相偕千年万年,可是我舍不得,哪怕 ,我和他只有这一世的情缘,也已心满意足了!” “咳”他黯然轻叹,“你欠了他的,我又欠了你的!” 我不是看不懂九哥哥眼里的深情,不管我做任何事九哥哥都一味纵容,如此娇宠的眼神已经随了我千年,只 是心中一直拿他做哥哥般喜欢,况且现在已有了一个神影,便更无他人可容。 “罢了,我先回去!此次回山,我要闭关修炼,怕是百年之后才会出来,妖妖你自己小心” 近日来神影总是心神不宁,眼神好象透过我,不知看着什么,偶而专注我的时候,却透着万分的无奈。他有 心事,我却不问,只等他自己亲口来告诉我。 恼烟撩露,留我须臾住。 携手藕花湖上露,一霎黄梅细雨。 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 最是分携时候, 回来懒傍妆台。 “知道妖华的内丹吗?传闻,如得此物便可许一愿,愿必成,小舞,我决定近日起程” 心一惊:“你有何心愿未了?” 我滑下地,伏于他膝. “不去不好吗?难道非去不可?” 他伸手轻抚我散发:“我知道你是狐族之人,我这么做会伤了你的心,可是我不想欺瞒你!今生我只有这一 个余愿了!只要杀了妖华,取得内丹,我便已再无遗憾,小舞,等我回来!” 垂下头,一行温湿划过脸颊……我迷惑,伸手轻拭,这是什么?是泪?渐渐微笑,原来,我也会流泪了。 记的以前我不懂眼泪是什么,曾跑去问九哥哥,九哥哥说,那是在悲伤的时候,眼睛里涌出的水,可是我不 懂什么叫悲伤,更不懂,为何会在眼睛里流出水来,所以也不会哭,我一直以为,那是一个很好玩的东西…… 原来,那不是!! 再次回到狐狸洞,竟觉恍如隔世,洞中小狐见我归来,皆围我左右,甚是欢喜,我见了!一阵心酸,也亏得 我身为妖华,却从未尽过守护狐狸洞的职责,依仗着有九哥哥,一切都有他代为打理,我只是挂着个虚名罢了! 没错!我便是妖华。自打认识神影以来,我自己都快把这个给忘了!可,这是事实! 我正色,坐在殿前的长椅上,他就快要到了! 声音越来越近了,甚至听得到小狐们的哀号,护主只它们的天职,哪怕是我的命令,也无法阻挡它们扑向神 影,闭了闭眼,他终于来了,一身鲜血,眼光却是我不曾见过的! 神影的刀刺穿了我的胸口,刹那间血花四溢,宛如断了线的珠子,红,触目惊心,我竟不觉得疼。 “谁杀了我的妖华!!” 倒下的那一刻,我听到了九哥哥的痛呼,我以为百年间,闭关的九哥哥不会出来,也就不会见我死去!可他 还是出现了!千年前我作为妖华降生的时候,睁开的第一眼,望见的便是他,没想到,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 仍是有他守在我身旁。 “为何这么对她?” “原因很简单,我要内丹,为了我心爱的人,我必须得到它!” 九哥哥凄然“你可知你伤的是谁?” “我当然知道,它是妖华!” “没错,她是妖华,也正是你口中心爱的那个……小舞!” “不!!!!!!!!!!!!!!”神影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惶恐 “不!这不可能!我不相信!这怎么可能!!!!” 接着,他见到了在我颈前,他亲手挂上去的那块已经沾满鲜血的玉佩。 他,哭了!泪滴落在我的脸上,滚烫得很! “人的生命是非常短暂的,不如你们那一般来得长远,小舞,我知道我不可能与你千年,我不要与你只有一 生的缘分,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我以为我只要杀了妖华,得到内丹便可以实现我的愿望,是我太贪心了吗? ” 我一窒,原来,原来他想得到内丹只是想和我永远的在一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抑住胸口的剧痛笑出声来!原来命运同我开了个多么荒唐的玩笑!!是在惩罚我们 ,竟然不自量量力,去奢望我们根本不能得到的幸福??? “我不会叫你一人孤单的!我说过!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 他温柔的吻了吻我的唇,然后好看的对我笑了笑。 那是我看他的最后一眼…………………… 若真的可以选择,我企求上天让我可以在下世做人类,只要与你在一起,哪怕会经历生生世世的轮回之苦… …………………我只要……只要能与你在一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