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青年缓刑期盗DNF游戏币被数罪并罚

2011-09-06 09:23:47 神评论

王晓红、马德军因沉溺于网络游戏,为筹钱上网抢劫被判缓刑,在缓刑期间却不思悔改,合伙盗窃网友的网络游戏币再次陷囹圄。9月5日,重庆市梁平法院以被告人王晓红、马德军构成盗窃罪,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王晓红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执行马德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700元。据悉,这是梁平法院办理的首起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犯罪案件。

现年19岁的王晓红、马德军,系重庆市梁平县人,二人因迷恋网络游戏,为筹钱上网抢劫他人财物于2010年12月24日被梁平县**各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二被告人不思悔改,继续沉溺于网络游戏,并认识了新网友刘某某。在得知刘某某网络游戏装备级别较高,游戏币较多的情况下,二被告人顿生盗窃邪念。2011年1月25日,王晓红、马德军在预谋盗窃并分工后,到网友梁平县梁山镇刘某某家中实施盗窃,被告人王晓红故意到刘某某家门前敲门以配合马德军翻窗实施盗窃,被告人马德军盗走失主刘某某的手机SIM卡及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账号的密保卡。后二被告人在网吧将刘某某的游戏币约7000元转到自己账下并在网上以人民币4700元出售,并将所得赃款用于上网玩乐,挥霍一空。

梁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晓红、马德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D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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