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装备被当赃物没收 玩家向官方索赔

2008-11-26 16:19:22 神评论

昨天,主城一名叫“追逐”的网友聘请律师,向国内一家网络游戏网站索赔3000元。“追逐”拿出的证据显示,他在该网上花了3000余元购买游戏装备,结果是赃物被别人报警追回。

两次买游戏装备被没收

“追逐”是QQ华夏的玩家。昨天,他聘请金码律师事务所的陈亮律师,向某游戏服务网索赔。他称,他在该网两次购买装备,结果却是赃物,导致他蒙受损失。“追逐”提供的证据显示,今年6月,他花了约1800元,在该网购买了一套战士7档+7的装备,一共18件。未到半月,有3件被QQ华夏官方没收。同时他被告知,3件物品是别人的被盗品。“追逐”称,今年8月一天的早上,他又在该网上,花了1200多元,购买了两个“五星白虎”的顶级装备。当天下午,装备又被QQ华夏官方没收。理由和上次一样:他买的是赃物。

买游戏币也被当作赃物

“追逐”说,此后,他多次打电话到QQ华夏、某游戏服务网,希望能追回款项,但一直未果。让他更生气的是,本月,他在某游戏服务网买游戏币,再次“中招”。

“追逐”说,10月30日,不敢在该网买装备的他,在该网买了1万多游戏币,花了100多元。本月3日,他又被告知:他买的游戏币是别人偷来卖的。但这时,他已将游戏币用完。本月21日,他只得又购买了1万多游戏币,归还别人。

“追逐”说,购买装备、游戏币遭遇销赃,共让他损失3000余元,这相当于他一个月的工资。

网站辩称网上无法验证

“追逐”说,他购买这些赃物和赃款时,是通过某游戏服务网的交易平台进行的。网站向卖方收取了服务费。他要求,网站方应赔偿他损失的约3000元购买款,以及因索赔而产生的差旅费等。

“追逐”的代理律师陈亮认为,卖方向网站方支付了服务费,购买者不知其所购的“虚拟财产”是赃物,因此,网站方存在过错,应给予赔偿。昨天下午,该游戏服务网接受投诉的工作人员对此称,他们无法验证在他们网上交易的物品是不是赃物。她对“追逐”要求索赔一事,未作回应。(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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