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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著游戏商标遭抢注 专家呼吁限制

2006-02-13 10:11:09 神评论

“日本游戏公司正在发起大规模‘扫荡’、纷纷将中国古典名著抢注为游戏商标,《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等中国古典名著已被日本游戏公司抢注为游戏商标,目前国内游戏公司关于《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衍生的网络游戏虽受欢迎却面临被诉侵权的危险。”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资深会员、北京红徽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所董事长廖俊铭日前对记者这样强调。

廖俊铭介绍,这一情况是他上月应邀参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厦门召开的“2005年度中国游戏产业年会”后,红徽国际知识产权代理连锁机构随即展开的一项名为《关于以中国古典名著作为游戏商标注册的状况调查》时发现的,并已向国家商标局有关人士反映初步调查情况。虽然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但仅从已掌握的资料来看就足以令国人震惊和汗颜。

四大名著大多被日企抢注为游戏商标

面对庞大的中国游戏市场,国外业界巨头无不垂涎三尺,尤以精明著称的日本企业为甚。世嘉、SQUARE ENIX、索尼、任天堂、光荣、巨摩、科乐美等公司以及其他日本游戏厂家,争相在我国申请并成功注册了游戏商标。

廖俊铭特别指出,日本游戏公司将中国古典名著抢注为游戏商标的手法十分高明,即将一部名著申请注册为多个系列商标,为日后推出系列游戏铺路。如光荣公司于2002年12月19日抢注了《三国志战记》后,又于2004年3月2日相继抢注了《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战记》、《三国志网络》、《三国志无双》等8个系列商标,此外还抢注了《孔明传》等商标。而科乐美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抢注了《幻想水浒传》等商标。更有甚者,据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透露,个别日本游戏厂商甚至还抢注名著《西游记》在游戏产品方面的版权。

国内游戏企业处境被动如履薄冰

廖俊铭告诉记者,近期国内游戏业在商标或版权方面不断发生纠纷,先是国内“浩方”公司恶意抢注暴雪游戏《魔兽争霸》、《星际争霸》、《暗黑破坏神》的中文版权,在业内引起喧哗,再是日本“光荣”采用法律手段逼迫中国“游侠网”删除该网站关于光荣游戏的游戏程序、汉化程序和破解程序等一系列侵犯其著作权的软件。这一切都说明众多国内游戏市场及运营商对于游戏商标、版权方面的漠视。

众所周知,《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属于中国的优秀文化历史遗产。目前国内关于《西游记》衍生的网络游戏就包括了网易的《大话西游》、《大话西游2》、《梦幻西游》,久诚的《快乐西游》等多款主流游戏,尽管是和《西游记》有关,但使用的游戏名称上却始终只能是打上擦边球,皆因《西游记》这个游戏名称商标已被巨摩公司抢注在先,这不能不说是国内游戏厂家的一个悲哀。

而在国家公布的第二批国产网络游戏产品中,除《封神榜》已核准注册商标外,《快乐西游》、《QQ幻想》、《****》虽已申请但仍未通过初审,而《山河》、《问道》、《QQ宠物》等至今仍未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

廖俊铭不无担忧地认为,目前国家正大力扶持国产网游的发展,各游戏厂家在开发具有民族品牌的游戏时也必须重视版权方面的问题,如果到时连《西游记》、《三国志》、《水浒传》和《红楼梦》这样的四大名著游戏名称都落入国外厂家手中,国产网游又岂能理直气壮地大举民族品牌?

抢夺主动权应积极依法“反扫荡”

廖俊铭透露,根据国家商标局的查询情况,除《梦幻水浒传》、《三国志战记》、《孔明传》、《孙子兵法》等几个数年前被日本游戏公司抢先申请的商标因无人异议而获得核准注册外,其余前述所列举的商标虽已通过初审公告但仍在异议期内。因此,廖俊铭认为,国内有关部门或企业甚至任何人,均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和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等相关规定,对日本游戏公司抢先申请的商标在公告期内对其提出异议申请,请求商标局撤销其申请不予核准注册。

而对于那几个被日本游戏公司抢注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等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廖俊铭强调,鉴于此类外企抢注中国古典名著的名称为商标的情况较为新鲜,有别于以往普通商标抢注的情形,而且涉及与在先著作权冲突等疑难问题。因此,国内相关部门或企业在向日企抢注的商标提出异议或争议时,建议委托在行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相关事宜。

转自:义乌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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