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极品装备”被窃 法规如何处理

2003-07-15 10:27:48 神评论
转自时代商报
记者 王晓静

6月的一天中午,沈阳市于洪区的一个派出所里,一名男青年闯进了值班室,气喘吁吁地说:“警察叔叔,我要报案!我、我的**头盔被人偷走了!……”“什么?”在场的民警面面相觑。“不光是**头盔,还有骑士手镯、阎罗手套,丢了很多东西,一万多块钱呢!”什么头盔一万多?民警还是一头雾水。经过小青年的一番解释,民警才明白这头盔是个什么东西,可是民警犯了难,这案子可怎么办?

丢的是什么东西

原来,来派出所报案的小青年姓李,他说的**头盔是一个叫《传奇》的网络游戏里面的“武器装备”。李某也算是个玩《传奇》的老玩家了,他在游戏里申请了一个账号同时在两个游戏分区中修炼了分别叫“风没向”和“酒店老板”的游戏角色。经过一年有余的“昼夜兼程”,他的两个角色的装备逐渐精良起来,与此同时他也花了不少现金从别人那里买来了一些装备。不久,他的“风没向”拥有了“**全套”,包括**头盔、戒指、手镯等五款,还有骑士手镯、裁决之杖等精良装备。曾有人主动找到他出3500块钱买他这套装备,他都没同意。有人估计光“**全套”这套装备就有可能卖到人民币七八千块钱。天有不测风云,常听别人说账号密码被偷,装备被窃取一空,谁知6月11日下午,这种事竟发生在了李某的身上。当日上午7点左右,鏖战了一夜的李某离开了网吧。下午一点,当李某再次回到网吧再次上线时却发现进入不了自己的账号了,完了,密码可能被盗了。当他使用密码保护找回了自己的账号后却发现他苦练得来的两个名下的装备全都不见了。李某非常懊恼,这不光是用现金买来的装备和游戏点数被盗,还等于丢了一万块钱的东西,而且他的游戏也无法再继续进行了,他的两个角色在游戏中等于废人了。

6月13日下午,李某再次来到网吧,恰巧经常在一个网吧上网的伙伴也在,他发现他的伙伴新增加的一套设备几乎与自己丢掉的一模一样,忙问来由。他的伙伴说,这些装备是他在当日上午赶到本溪市从一个玩家那里花极便宜的1000块钱买来的。一听这话,李某起了疑心,这会不会是自己的那套装备?李某这才和网吧老板一起赶到网吧所在的派出所报案。

偷东西的人找到了

民警接案后也犯了难,这种行为算不算盗窃?究竟哪一种法规可以制裁这种行为?民警一面到法制处和网络监察处研究案情,一面赶到本溪市寻找卖“装备”之人。6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民警在本溪市的一家网吧里找到了卖装备的三名青年。三人说,他们一伙里有很多人,总在一起打游戏,其中的一个人花了500块钱买来一个叫“幽灵登陆”的木马软件,用这个软件将李某的账号密码窃取到手,并在游戏里叫卖,正好碰到了想买设备的李某的朋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将盗得账号里面的装备卖给了他。但这伙人中那个用软件给李某下“木马”的人目前还没有找到。

民警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的情况让民警犯了难,因为即使李某在现实的交易中花了不少钱,但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头盔”、“手镯”是不能作价的,因此也不能认定是网络犯罪,所以无法立案。同时这种行为也不具备构成盗窃罪的要件,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账号和虚拟的装备是自动生成的,并不具备真正的物质实体;价值也没有衡量标准;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对这种行为做出明确的界定,因此警方对这种行为无法根据任何一条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方说法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沈阳市***网络监察处的工作人员。他对记者说,以前也接过类似的报案,一般都是**将盗窃的人“抓住”后,让其归还盗走的东西。而对这种行为没有什么界定,可以说属于“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住处网络资源”,而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应由**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应予以拘留。但在《刑法》里没有相关的规定。另据记者了解,《传奇》是一个突破6000万的注册用户和65万的同时在线人数,一跃成为中国当今网络游戏的“老大”的网络游戏。而玩家账号被盗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就在记者身边的一些朋友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位玩《传奇》的朋友对记者说,在不少网络游戏里,虚拟货币和人民币有的已经有了相对稳定的“汇率”,他们这些人虽然盗窃的是网络上虚拟的东西,但这些虚拟的东西有的也是拿现金换来的,而且他们盗窃号码的目的就是为了换取现金,所以这种行为应该算盗窃。

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的刘晓娜律师说,她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属于盗窃,但有两个前提条件,第一,他们偷窃的必须是有价的东西,第二,这种买卖是法律所允许的。虽然这些头盔、戒指是虚拟的,但游戏上的货币与人民币是有一定“汇率”的,所以这些东西应该算是有价的,但在法律上既没有找到是受法律保护的也没有找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依据。这也算是法律的真空地带、一个盲点。

过往案例

5月21日,武汉市洪山区网警对窃取他人《传奇》(网络游戏)账号,盗窃玩家极品“兵器”的张某进行了处罚。

3月3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分局贺家土派出所接到报案游戏玩家账号被盗,经过警方多方讨论,最后认定盗号的是网吧帮工吴某。由于吴作案的手段是偷取他人密码,再盗卖他人游戏人物的装备,既得利益没有超过1000元(其准备以400元外卖),所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该行为属“偷窃”,将其拘留了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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