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评论参考:网络游戏的链条变幻

2003-04-29 09:18:09 神评论

业界评论参考:网络游戏的链条变幻

**华彩软件公司于2001年初开始运营的《万王之王》,是最早在内地进行商业运营的网络游戏之一,内地网络游戏市场典型的产业链条也在那个时候开始形成。

在《万王之王》的运作中,**络(**华彩软件在北京的运营公司)的游戏部门担当的是网络游戏运营商的角色:租用和购买服务器;从电信运营商那里租用带宽;开辟官方网站;维护游戏的日常运行;做市场推广。而对其上游――《万王之王》游戏的开发商**雷爵公司,华彩采用的是今天依然比较普遍的交纳授权费和提供大约30%利润分成的方式。

同时,因国内支付环境不理想,华彩选择了比较“落后”的收费模式――月卡和人物卡,即用户通过购买像上网卡那样附带着密码和账号的卡片,获得玩游戏的权利和新的账号。而销售月卡和人物卡就是华彩运营的全部收入来源。

为销售这些卡片,华彩利用了单机版游戏的销售渠道,连邦软件、晶合时代等一大批游戏软件分销商开始在其遍布全国的专卖店和加盟店中销售《万王之王》的游戏卡。根据规模和出卡量,华彩给这些分销商不同的折扣。

和华彩这个来自**地区以软件发行为主业的企业类似,内地早期的网络游戏运营商大都脱胎于**地区的游戏软件开发和游戏软件分销企业,如华义、大宇等。他们在内地的企业只是子公司甚至仅仅是一个业务部门,网络游戏运营也只是其用来试水的“副业”,这让他们很难下功夫在产业链条上与上下游建立更顺畅和高效的联系。

因此,早期网络游戏的产业链条在参与者和链条各部分的联结方式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早期产业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缺陷――渠道,就足以迅速把运营商中原有的领先者掀下马。上海盛大正是由于在这方面觉悟最早,才得以在市场上一飞冲天。

游戏运营商最开始选择的分销渠道沿用了传统游戏产业的思维方式――通过传统代理销售,而没有注意到70%客户的游戏场所是网吧。盛大2002年与其分销商上海育碧公司因种种原因终止合作后,就抛开了传统游戏分销企业,直接把销售终端定位在网吧。随着网吧这个被遗忘的消费场所被盛大激活,在整个网络游戏市场从2001年的3亿元人民币激增到2002年的10亿元人民币的过程中,盛大的《传奇》独揽了60%的市场份额。

“当年盛大和我们合作,是给我们找饭吃。”成都一家网吧的老板说,“现在不一样了。新浪、网易等新来的运营商,主动给网吧很高的点卡折扣,还不定期地给网吧老板搞抽奖活动呢。”在盛大最早取得突破的西南地区,天府热线等手中拥有大量网吧的机构在过去2年中成为大赢家,就在2002年,天府热线的收入激增一倍,而这些增长主要来自网吧销售游戏点卡的贡献。

网络游戏产业链条的另一个正在酝酿中的重大变化来自上游。早期的游戏运营商与游戏开发商之间的联系相当松散,一位已在游戏运营圈子里跳了3次槽的游戏管理员说:“几乎所有的运营商都不拥有任何对游戏的修改权力和能力,运营中一旦发现问题,与开发商联系也仅限于电子邮件。往往开发商的补丁还没来,运营商已经被客户骂得狗血淋头了!”

曾经十分辉煌的网络游戏《万王之王》在运营一段时间之后,就出现了大量BUG和不合理的规则设定。因为无法很快得到开发商的支持和修改,大批游戏客户甚至愤怒到在游戏中“游行示威”。这也是《万王之王》在达到同时在线人数上万之后就开始一路走低的原因之一。

有业内人士评论说:“开发商做的大多是一锤子买卖,毕竟游戏是不是成功,他们也不敢打包票。往往授权出去以后,他们的主要力量就要转向下一个游戏。这与电影行业中电影厂和发行商的关系非常类似。”实际上,那时候聪明点的运营商对此也只能是在“安抚”客户和“盯住开发商不放”上有些“绝招”而已。

就在矛盾逐渐指向上游,且这种矛盾又似乎难以解决的时候,一场意外的变故袭来。而这个被看热闹的人简单认为是利益争斗的变故,可能大大加快网络游戏产业链条下一场变革的速度。

文章来源:IT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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