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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评论:虚拟物品交易利大与弊
2003-11-21 11:49:51
神评论
作者:rum88cn
前段时间《大软》上连载了《网络游戏七宗罪》,初看之下觉得好象很有道理,那几期买到杂志就马上翻到这篇来看。可仔细想想后发现作者是一个没有真正全身心投入到一个网游并经历其中酸甜苦辣咸的局外人(作者自己在文中说的),那么他所写的并不是他所感受的,那么就不排除里面有人云亦云的东西。所有的罪都是人犯下来的,不要加到无辜的网游身上,如果说是因为网游人才犯罪,那么什么东西没有个七宗罪、八宗罪的?
玩网游最痛恨的就是练级,时间漫长、枯燥无味、穷极无聊,我想绝大多数的玩家都会同意这个看法,如果有哪位说他特喜欢练级,那该仁兄得去检查看有没有被虐狂的倾向。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练级的艰幸,就没有升级的愉悦,如果没有练级的漫长,游戏开发者、经营者就不会赚到满袋的钞票,我们也不会玩到越来越精彩的网游了。但如何掌握练级的难度是关键,如果要苦练一个月才能升一级,我想在中国是没有几个人会去玩的,这个大家有目共睹。不过如果可以一帮朋友一边打怪、一边聊天,不知不觉、说说笑笑中又升了一级,这样练级还是挺惬意的,前提是该怪多、攻击力不是很高、血长、经验不少。如《混乱》中到夏隆去打龙,就可以享受到这样的乐趣,但打龙是要赔药钱的,打一段时间的龙后又得去赚钱,我想这个游戏平衡设计得不错,可能连开发者自己都没有想到会无心插柳柳成荫。
获得极品装备是支持我玩下去的另一个动力,应该也是大家的动力。极品装备可大幅提高人物的属性,无论是打怪还是去PK都顺手很多;有些配带在身上还可以让你在别人面前眩,威风无比。但极品也就意味着极少,要弄到手除非是你有非常好的运气,打怪时掉一个出来给你捡到;或是你是网游中的大大大富翁(婆),可以用一般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天价买下来;又或是你在现实中手头宽裕,可以一掷千金,在经过一番交流试探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钱汇过去,如果对方不是骗子的话在收到钱后你就可以拥有你梦寐以求的极品了。如果上面三条你都做不到,只好退而求其次,又或是再退而求其次次了。
其实极品本身没什么说头,但由极品引出话题就多了,如骗子、RMB等。在这和大家随便侃下RMB,RMB也就是人民币啦,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记得在凤凰卫视看到过关于《传奇》中一把龙纹剑被盗卖800RMB,然后事主去报警的报道。当时电视的旁白惊叹于虚拟的东西也能卖钱,并且能卖出800大元!我边看边想如果他们知道我已花了近万RMB来买游戏中的物品会怎么想。不过这近万RMB中有一半是朋友的,另一半是我自己的。而且我知道的花了5000RMB以上来买虚拟物品的人还有几个。用RMB来买虚拟物品一直是被各类文章所声讨的事情,在某些游戏的宣传中也告诫大家不要这样做。但我却认为用RMB买卖虚拟物是个人行为,谁愿意做就让他去做好了。实际上这种行为对游戏的发展是有好处的,理由为:
1、有些人有很多的时间泡在游戏上,这类人就会有很多的游戏币和物品;而有些人却没什么时间玩游戏,这类人在游戏中是穷人,这两类人之间的交易就相当于后一类人用RMB去买前一类人的时间,充分体现了时间就是金钱的理念;
2、前一类人由于可以从游戏中得到实际的利益,不但得玩,还可以赚钱,就提高了他们游戏的积极性,后一类人也不至于没时间打宝,总是一身的垃圾而对游戏失去兴趣;这对稳定游戏人群有好处;如果不是用RMB买装备,我和几个朋友早就不玩网游了;
3、用RMB买卖物品和游戏币,只是这些东西从一个玩家转给另一个玩家,并没有增加游戏中的物品总量,不会破坏游戏的平衡性;但如果是经营者来做这件事就不行,会取得相反的效果,如《天堂》,经营者公开发售游戏币和物品,卖160RMB一个物品包,我买了,玩了两天就把游戏给删除了,没劲;
至于用RMB买卖虚拟物品会带来欺骗、偷窃等不良后果,那是由人的贪念所犯的罪,在现实的物品交易中都会有这些行为,不用大惊小怪。不要把网游想象成一尘不染的圣土,是人都知道那里是一个充斥着抢怪、抢宝、PK、漫骂的地方,当然也有更多的美好东东,要不然我也不会在里面混了,呵呵。再说现在已有这方面的立法了,证据就在你的手上,转款单就是。对方也容易找,转款单上不是有他的名字吗?不是还有他的银行户头或地址吗?被骗后你要做的事就是拿着转款单去公安局去报案。不过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但是我想告诫各位的是进行这类交易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还有一部分玩家既没有多少时间又不舍得花RMB去买东西,这类人注定是玩不了多长时间的,等那股新鲜劲一过,就会从游戏中消失。如果想留着这类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游戏的内涵。至于经营者反对RMB的交易,我想那可能是心理不平衡所致。经营者可能认为那些虚拟物品都是他们创造出来的,而玩家却拿去换成让他们眼红的白花花的银子,而他们一分钱都得不到,于是就心理不平衡了。
前段时间《大软》上连载了《网络游戏七宗罪》,初看之下觉得好象很有道理,那几期买到杂志就马上翻到这篇来看。可仔细想想后发现作者是一个没有真正全身心投入到一个网游并经历其中酸甜苦辣咸的局外人(作者自己在文中说的),那么他所写的并不是他所感受的,那么就不排除里面有人云亦云的东西。所有的罪都是人犯下来的,不要加到无辜的网游身上,如果说是因为网游人才犯罪,那么什么东西没有个七宗罪、八宗罪的?
玩网游最痛恨的就是练级,时间漫长、枯燥无味、穷极无聊,我想绝大多数的玩家都会同意这个看法,如果有哪位说他特喜欢练级,那该仁兄得去检查看有没有被虐狂的倾向。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练级的艰幸,就没有升级的愉悦,如果没有练级的漫长,游戏开发者、经营者就不会赚到满袋的钞票,我们也不会玩到越来越精彩的网游了。但如何掌握练级的难度是关键,如果要苦练一个月才能升一级,我想在中国是没有几个人会去玩的,这个大家有目共睹。不过如果可以一帮朋友一边打怪、一边聊天,不知不觉、说说笑笑中又升了一级,这样练级还是挺惬意的,前提是该怪多、攻击力不是很高、血长、经验不少。如《混乱》中到夏隆去打龙,就可以享受到这样的乐趣,但打龙是要赔药钱的,打一段时间的龙后又得去赚钱,我想这个游戏平衡设计得不错,可能连开发者自己都没有想到会无心插柳柳成荫。
获得极品装备是支持我玩下去的另一个动力,应该也是大家的动力。极品装备可大幅提高人物的属性,无论是打怪还是去PK都顺手很多;有些配带在身上还可以让你在别人面前眩,威风无比。但极品也就意味着极少,要弄到手除非是你有非常好的运气,打怪时掉一个出来给你捡到;或是你是网游中的大大大富翁(婆),可以用一般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天价买下来;又或是你在现实中手头宽裕,可以一掷千金,在经过一番交流试探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钱汇过去,如果对方不是骗子的话在收到钱后你就可以拥有你梦寐以求的极品了。如果上面三条你都做不到,只好退而求其次,又或是再退而求其次次了。
其实极品本身没什么说头,但由极品引出话题就多了,如骗子、RMB等。在这和大家随便侃下RMB,RMB也就是人民币啦,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记得在凤凰卫视看到过关于《传奇》中一把龙纹剑被盗卖800RMB,然后事主去报警的报道。当时电视的旁白惊叹于虚拟的东西也能卖钱,并且能卖出800大元!我边看边想如果他们知道我已花了近万RMB来买游戏中的物品会怎么想。不过这近万RMB中有一半是朋友的,另一半是我自己的。而且我知道的花了5000RMB以上来买虚拟物品的人还有几个。用RMB来买虚拟物品一直是被各类文章所声讨的事情,在某些游戏的宣传中也告诫大家不要这样做。但我却认为用RMB买卖虚拟物是个人行为,谁愿意做就让他去做好了。实际上这种行为对游戏的发展是有好处的,理由为:
1、有些人有很多的时间泡在游戏上,这类人就会有很多的游戏币和物品;而有些人却没什么时间玩游戏,这类人在游戏中是穷人,这两类人之间的交易就相当于后一类人用RMB去买前一类人的时间,充分体现了时间就是金钱的理念;
2、前一类人由于可以从游戏中得到实际的利益,不但得玩,还可以赚钱,就提高了他们游戏的积极性,后一类人也不至于没时间打宝,总是一身的垃圾而对游戏失去兴趣;这对稳定游戏人群有好处;如果不是用RMB买装备,我和几个朋友早就不玩网游了;
3、用RMB买卖物品和游戏币,只是这些东西从一个玩家转给另一个玩家,并没有增加游戏中的物品总量,不会破坏游戏的平衡性;但如果是经营者来做这件事就不行,会取得相反的效果,如《天堂》,经营者公开发售游戏币和物品,卖160RMB一个物品包,我买了,玩了两天就把游戏给删除了,没劲;
至于用RMB买卖虚拟物品会带来欺骗、偷窃等不良后果,那是由人的贪念所犯的罪,在现实的物品交易中都会有这些行为,不用大惊小怪。不要把网游想象成一尘不染的圣土,是人都知道那里是一个充斥着抢怪、抢宝、PK、漫骂的地方,当然也有更多的美好东东,要不然我也不会在里面混了,呵呵。再说现在已有这方面的立法了,证据就在你的手上,转款单就是。对方也容易找,转款单上不是有他的名字吗?不是还有他的银行户头或地址吗?被骗后你要做的事就是拿着转款单去公安局去报案。不过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但是我想告诫各位的是进行这类交易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还有一部分玩家既没有多少时间又不舍得花RMB去买东西,这类人注定是玩不了多长时间的,等那股新鲜劲一过,就会从游戏中消失。如果想留着这类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游戏的内涵。至于经营者反对RMB的交易,我想那可能是心理不平衡所致。经营者可能认为那些虚拟物品都是他们创造出来的,而玩家却拿去换成让他们眼红的白花花的银子,而他们一分钱都得不到,于是就心理不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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