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员工偷看后台牟利 被判2年赔偿217万元

2016-12-29 11:29:09 神评论

近日,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包括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依法惩处商标侵权等等。

精选案例之一:

李某是知名互联网公司——网易公司游戏运营部初级查盗专员,与网易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不得擅自利用权限账号查询、获取和使用游戏用户后台数据。

2012年5月10日2013年7月22日期间,李某在上班期间多次违反该保密义务,使用其权限账号擅自进入游戏数据中心查询游戏用户后台数据,获取游戏用户所出售的“未鉴定”游戏装备数值属性。然后利用其控制的游戏账户以低价购买该游戏用户出售的“未鉴定”装备,之后使用游戏道具“鉴定”为高数值属性的游戏装备,再以高价卖出该“已鉴定”装备,从中非法牟利。

广州市天河区**认为:被告人李某保密协议和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使用公司商业秘密,并从中牟利,给网易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退赔网易公司的经济损失2174400.18元。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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