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编剧告刘三田侵权胜诉 申请强制执行

导语
《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告刘三田侵权胜诉,因刘三田未履行致歉义务,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了解案件详情及判决结果。

10月22日,记者从企查查APP获悉,10月21日,法院刊登周梅森与刘三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公告,因刘三田未履行致歉义务,周梅森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主要内容显示,刘三田在发布涉案言论前认为周梅森抄袭其小说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在明知一审法院未支持其观点的情况下,发布涉案言论,坚持认为周梅森构成抄袭并使用具有侮辱性的语言将导致周梅森的社会评价降低。法院判决,刘三田通过其账号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此前媒体报道,刘三田诉作家周梅森《人民的名义》小说及电视剧侵犯著作权案在二审期间申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此前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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