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游戏不等于拥有!索尼集体诉讼案开庭
索尼被告了!玩家购买数字游戏≠拥有所有权?集体诉讼开庭,索尼辩称“理性消费者应知”,但用户协议藏在小字中。点击了解详情,你支持谁?
在全数字未来即将到来之际,索尼PlayStation正面临一场关于数字游戏所有权的集体诉讼——而索尼的辩护理由可能会让玩家更加不安。
2026年6月18日,四名用户代表自己及处境相同的消费者,对索尼提起集体诉讼。原告指控索尼在用户购买数字版游戏时,未明确告知买家并不获得游戏所有权——他们得到的只是一份随时可能被撤销的“有限访问授权”。原告指出,在绝大多数消费场景中,买家支付对价后即获得商品所有权,而数字游戏交易却要求用户默认自己只购买了可撤回的使用许可。更令他们不满的是,交易过程中充斥着“立即购买”“确认付款”等具有误导性的按钮。

为了在这场官司中脱身,索尼必须证明“消费者在购买时知道自己不拥有数字游戏”。据报道,索尼的核心论点是:“理性的消费者”在购买数字游戏时理应知道自己并非所有者。此外,索尼还强调PlayStation用户协议中已明确写明——“软件以授权而非出售方式提供给您”“虚拟内容以授权方式提供,您不享有所有权”。
然而问题在于,虽然索尼在交易前提供了各项条款和协议的链接,但这些文档极其冗长繁杂——关于数字所有权的说明被埋在数千行小字中,普通用户在匆忙付款时极难注意到。而加州法律明确规定,若商家使用“购买”“买入”等会让理性人理解为获得无限所有权的术语,就必须以“清晰且显著”的方式声明买家仅获得授权而非所有权。

为应对诉讼,索尼在8月底向用户发送了包含条款和协议的邮件,提醒玩家注意数字商品的使用规则。然而这封邮件来得不是时候——过去几个月里,索尼刚刚宣布从2028年起停产实体光盘,正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分析认为,这封邮件可能是索尼希望用户仔细阅读授权协议、避免未来更多诉讼的预防措施。
你们对此怎么看呢,认为索尼会胜诉吗?欢迎来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