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者炒股19年亏476万 违规操作再被罚25万

2026-05-25 08:05:20 神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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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者迟某19年违规炒股巨亏476万,再被罚25万!天津证监局披露处罚详情,警示从业人员切勿以身试法。点击查看完整案例分析。

据蓝鲸新闻报道,近日,天津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券从业人员迟某因长达19年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行为,不仅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还收到了监管部门的25万元罚单。

天津证监局公告显示,迟某在涉案期间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自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实际控制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监管部门计算,累计亏损高达476.21万元。根据相关劳动合同、询问笔录、证券及银行账户资料等多重证据,监管部门认定了其违法事实。

记者注意到,实际上,监管系统早已对迟某的违规行为实施了预警。2024年11月,天津证监局就曾对迟某作出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决定书载明,迟某在财达证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当时已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进一步启动立案调查。迟某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告知书,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

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天津证监局最终决定对迟某处以25万元罚款。

天津证监局表示,迟某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25万元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交监管部门备案。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游民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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